为切实维护退休人员权益,坚决杜绝社保基金“跑冒滴漏”情况出现,现就做好我校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 、待遇资格认证相关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等相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对退休人员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为12个月。领取待遇人员需在每12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认证。领取待遇人员超出认证周期未进行资格认证,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养老金,领取待遇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养老金。
二、待遇资格认证方式及流程
扫脸认证方式:推荐支付宝APP(搜索龙江人社小程序--待遇资格认证或扫码进入认证窗口)、国外居住人员使用中国领事APP等方式。
对于精神、身体问题等原因,无法通过扫脸认证的人员,请手持最新日期报纸录制小视频,发给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人员,工作处将反馈给社保局。
支付宝扫码认证按照下图流程操作,一个支付宝账号可给多人认证。

境外居住人员使用“中国领事”手机软件自主认证,中省直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地需选择“黑龙江省”→“省本级”,请勿选择“哈尔滨市”或其他地方。

三、注意事项
1.请所有退休职工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认证。
2.可以使用子女、亲属的支付宝账号进行认证,输入认证本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即可。
3.认证成功后无需告知工作人员。
4.对使用智能手机有困难的退休人员,工作处会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辅助认证,具体时间请关注工作处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