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点击数:3922更新时间:2022-12-01

离退休工作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离退休工作经费管理,让经费使用更科学、规范、合理、有效,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离退休工作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费管理原则

节约开支,严格审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二、审批权限及授权

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经费审批负责人只能在批准的预算支出范围、控制指标和审批权限内审批经费支出。经费支出审批实行审批人和经手人责任办法,经手人对提供审批的各种支出事项和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审批人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对审批事项和经费负审核及相应责任。除学校财务要求的审批权限外,党组织经费由党委书记签批;离退休工作经费由处长签批;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处长签字。

三、工作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一)公用经费

经费来源为学校年度预算安排,按上级文件核拨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学习宣传、先优表彰、参观考察车辆租赁费用、集体活动(保险、餐费等)开支、公用设施及活动器材的购买与维修、节日庆祝活动、联欢会、座谈会、慰问、特殊困难补助、活动室订阅报刊杂志、购买急救药品、医保报销及其它必要的活动开支等。   

(二)党组织工作经费

1、公用经费补贴

按照党支部数量,每个支部补贴500/年。支出范围:主要包括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及有关主题和专项活动,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各项党建活动。

2、返还党费

离退休退养职工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校党委组织部按80%的比例返还给离退休工作党委,支出范围:(1)教育培训党员、资料费、讲解费等;(2)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3)党内表彰所需费用;(4)修缮、新建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5)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6)其他费用。

3、支部书记工作补贴

由省委老干部局从省财政直接拨付,每个支部书记400/月,目前6个支部书记享有该项补贴。

(三)关工委经费

按照学校预算支出,确保关工委工作正常运行。支出范围:(1)负责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及驻会人员补贴;(2)有关座谈、表彰、总结等会议费用;(3)购买学习资料及有关报刊费用;(4)办公用品费用;(5)外出参观考察费用;(6)关工委工作用车费用;(7)其他费用。

费用支出具体由关工委办公室人员经办。

(四)行政办公经费

学校按标准拨付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办公所需,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费用支出具体由各经手人经办。

(五)专项经费

因特殊工作需要,向学校申请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使用,专款专用,按学校规定办理实施支付手续,如年终困难补助及日常慰问金发放。

上述未尽事宜及具体开支,由处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执行。全处人员都要坚持精打细算、合理开支,购物原则上通过网上购物平台采购,需外出购物则2人以上,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学校当好家理好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