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操作流程

作者:点击数:28更新时间:2018-04-24

详细操作流程如下:

1

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2

查询统筹地区开通信息

点击进入服务事项中统筹地区开通信息查询模块:

通过选择所属行政区,查询统筹地区开通信息,也可直接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全国情况。(注:目前所有统筹地区都已开通。)

参保人也可以点击统筹地区名称,查询统筹地区所辖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3

查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点击进入服务事项中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模块:

根据需求查询开通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所属行政区、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编码、医院等级、医疗机构分类和地址。

提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62号)要求,原则上,备案到省本级或省会城市的,省本级和省会城市的所有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支持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到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海南省和西藏自治区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不用备案到地市和区县。

4

查询异地就医经办机构信息

5

查询参保人登记备案情况

点击进入服务事项中参保人登记备案情况查询模块,首次查询,需要注册后登录。

提示:

第一步:进入个人用户登录页面

第二步: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

第三步:填写相关信息,输入电子邮箱,网站会发送验证码至所填邮箱

输入邮箱收取的验证码后,设置登录密码,密码必须由8-16位的字母和数字组成,且至少包含一个字母和一个数字,再次确认密码后点击“确认”即完成注册。

如输入的人员信息没有上传至部平台,页面则会提示。

第四步:注册完成后页面会自动跳转到个人用户登录页面。

如果已经注册过的用户忘记登录密码,可以点击下方的“忘记密码”,则会出现忘记密码的认证页面,输入用户的邮箱账号,系统根据邮箱验证是否为本人。输入邮箱验证码后可在下方输入新的密码点击“确定”,重新进入登录页面。

第五步:参保人员完成登录后,可直接点击“参保人登记备案查询”

页面下端有提示信息,提示无卡人员要在参保地申领社会保障卡。

6

查询跨省异地就医费用信息

第一步:

点击进入服务事项中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查询模块。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参保人员在第一次点击“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查询”时,系统需进一步认证人员身份,页面出现信息认证的提示,需点击“开始答题”。

第二步:

需回答两个问题,问题2的入院日期和出院日期,选择其中一个回答即可。

如输入的内容和系统中的数据不一致,

页面会出现相关错误提示。

当天累计答错3次,

请根据页面提示24小时后再试。

注:认证失败后点击“确定”,可回到“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主页面,不影响其他服务事项。

第三步:

完成答题后页面会出现“认证通过”的提示,点击“确定”返回主页面。

第四步:

再次点击“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查询”,可查询参保人员跨省直接结算的每一笔费用信息,通过移动下方滚动条查看完整的基金支付情况。

如参保人员想查询具体结算费用情况,可选中该条结算信息,点击“住院结算单”,则会出现该人员在医院端结算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电子结算单。

如参保人员需要打印,点击页面右手边的“打印”按钮即可。

离退休工作处摘编    2018424